据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正式印发《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新规立足广告产业数字化、集群化发展趋势,兼顾传统业态与新兴业态发展需求,突出数字广告与科技赋能发展导向,标志着深圳广告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迈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办法》明确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官方定义,指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广告产业及相关产业链集聚度高、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对全市及区域广告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特色产业区域。为最大限度激活产业发展活力,《办法》创新园区建设形态,打破传统物理空间限制,构建“实体+虚拟”多元发展格局。
在实体园区建设方面,《办法》鼓励各区结合产业基础与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泛广告产业园区”。经区级及以上政府(管委会)批准,可将规模较大的广告产业集聚地及周边联动区域统一划定为广告产业园区,拓宽产业集聚发展空间。同时,新规大胆创新产业培育模式,支持探索发展虚拟广告产业园区,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搭建广告产业链协同服务平台,整合产业资源、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广告产业云端集聚、线上协同、全域发展,适配数字广告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为规范园区认定标准、严把准入质量,《办法》清晰划定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申报认定硬性条件。申报园区需满足多项核心要求:须经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园区内广告产业及关联产业入驻企事业单位占总户数50%以上,或广告相关企业数量达20户以上;具备完善的公共服务能力,可提供企业孵化、金融支撑、技术赋能、专业培训、信息交流、市场推广、交易展示等全方位基础与专业服务;园区正式稳定运营时长需满6个月及以上,确保申报园区具备成熟运营基础与产业培育能力。
在后续培育与监管考核方面,深圳建立常态化动态考核激励机制。《办法》明确,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对考核成效突出、产业带动作用显著的优质园区,将优先推荐其及相关项目申报各级政府重点项目、争取产业资金扶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助力优质园区提质升级、扩大品牌影响力。
此次《办法》的出台实施,填补了深圳市级广告产业园区规范化管理制度空白,精准契合数字广告产业发展浪潮。通过放开虚实融合园区形态、明确标准化准入门槛、建立长效考核激励机制,将进一步推动深圳广告产业集聚发展、科技赋能、迭代升级,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助力深圳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广告产业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