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广泛关注。其中,设立“7天冷静期”、明确七类“霸王条款”无效、配套“双平台”与资金保障等条款,直指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最关心、也是纠纷最集中的问题。
据悉,该《规定》共31条,其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是拟设“7天冷静期”制度。
根据《规定》第十六条,消费者付款后七天内,只要尚未实际消费,有权要求经营者无条件退款,经营者应在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后十日内全额返还。消费者因支付预付款后获得的赠品或者赠送的服务,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价款。
这一制度设计,针对的是现实中常见的“冲动办卡”情形。如在健身、美容美发、培训、托育等行业,不少消费者在现场推销、优惠话术的刺激下快速签约,事后才发现服务并不适合自己,或者合同条款远比口头承诺更苛刻。《规定》拟设“冷静期”,本质上是想把部分纠纷化解在交易刚发生的时候,而不是等到矛盾激化后再陷入漫长维权。
与“7天冷静期”相呼应的,是对“霸王条款”的约束。《规定》第十四条拟明确七类无效条款,剑指“概不退款”“遗失不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商家单方变更核心内容”等消费者最反感、也是最常见的“霸王条款”。这意味着,未来消费者面对不公平合同条款时,将有更明确的制度依据,而不是陷于“签了字就只能认”的被动局面。
据悉,根据《规定》,深圳拟建设统一的预付式经营主体监测监管系统和公共信息查询平台,消费者今后在办卡、充值前,可查询商家的备案信息、信用状况以及预收资金管理方式,把风险识别尽量前置。
同时,《规定》从资金安全和收费尺度两端设防。资金安全方面,经营者可根据经营需要,选择商业银行专项账户资金存管、数字人民币钱包、信托服务、履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公证提存、第三方支付平台存管等一种或多种措施,保障预收资金安全。
在收费尺度上,《规定》对预付款设置了“上限”,约束商家“高额预收、长期锁客”的行为。如规定校外培训单次收费不超过5000元,体育健身预付总额不超过2万元,美容美发、按摩保健总计不超过5000元,一般行业则遵循单客预付款不超过1万元、服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上限。
目前,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5月11日前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等渠道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