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两份通告,分别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深圳拟废止11部市政府规章和1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
此次拟废止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防汛防风、出口加工区管理、土地交易、信用管理、安全生产、棚户区改造等多个领域。
对于废止后的衔接工作,各项说明均明确指出,相关事务将依照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执行,确保监管不缺失、服务不断档。
通告显示,11部市政府规章废止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6日。市民可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板块了解详情、提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