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在深圳市轨道交通27号线土地整备项目——南山区西丽福光楼房票交接仪式上,被搬迁单位深圳市福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获价值4055万元房票。这是深圳核发的首张房票,标志着深圳在创新多元化安置模式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悉,房票安置是现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外的一种搬迁补偿方式。被搬迁人可结合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房票安置、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中的一种、两种或三种进行搬迁补偿。房票票面金额包括基础金额和奖励金额,使用房票购房能享受政府专项奖励。各区设立房票资金监管账户,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管。
房票持有人可在已预售并接受使用房票的房源中自主选择房源(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商务公寓),并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4个月。房票可多次使用,逾期未使用或逾期房票金额有结余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兑换为现金。房票可在使用期限内在同一项目被搬迁人间、被搬迁人与其近亲属间转让,已转让房票不得二次转让。房票实行电子票据实名制管理,由市住房建设局建立房票管理系统,将房票核发、资金监管、转让、使用、结算等纳入房票管理系统管理。
市住建部门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持续优化房票安置政策体系,不断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让房票安置真正成为惠民生、促发展的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