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出台

近日,深圳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将近年来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闭环链条。

近日,深圳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将近年来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闭环链条。

根据实施办法,市政府每年9月底前部署开展次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元渠道,借助民意速办、企事速办、信访平台等广泛收集民意。同时,强化与深圳的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通过产业赋能解决民生实事的具体问题,推动我市民生事业水平持续提升。

其中,在决策端,民生实事项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差额票决,当选项目列为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并向社会公告。民生实事项目经票决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原因确需中止、调整项目,市政府应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此外,在验收端,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的全过程监督问效机制,通过专题调研、实地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跟踪监督。次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如未能如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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