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联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印发《深圳市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职保护实施办法(试行)》。据悉,这是广东省首个监狱民警履职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以“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为核心,构建起覆盖执法全过程的保护体系。其中明确15种“不构成执法过错”情形,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将依法履职与违纪违法、无意过失与故意违规、改革探索与明知故犯精准区分,让民警在法定框架内敢担当、善作为。
同时,《办法》赋予民警拒绝违规干预的法定权利,要求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行为全面记录、及时报告,以制度刚性阻断不当干预,确保执法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此外,《办法》明确单位澄清责任,对不实举报、网络诽谤等行为“零容忍”,从制度层面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让执法者腰杆更硬、底气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