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续签大鹏湾水域引航协议 共促粤港澳大湾区港口高质量发展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海事局与香港海事处三方代表,续签《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于今年6月1日生效,为期三年。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海事局与香港海事处三方代表,续签《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于今年6月1日生效,为期三年。

据悉,本次到期续签,新增了深圳海事局共同签署,三方在原框架协议基础上进行了内容优化,就引航合作船舶范围、引航合作调度、引航员管理及出入境安排等方面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此次,深圳港引航站与香港领港会也同步续签了《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操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引航技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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