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政府公报最新一期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彰显深圳城市特色,深圳市政府将东门步行街等5处历史风貌区列为第二批历史风貌区,将邓小平画像广场等25处历史建筑列为第三批历史建筑。
据悉,深圳市历史风貌区(第二批)和历史建筑(第三批)保护名录推荐工作,重点关注体现改革开放核心价值和深圳城市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完善了深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力争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彰显深圳城市特色。
公报提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有关规定,抓紧开展该批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和挂牌,历史风貌区的挂牌和保护规划编制,以及辖区内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现场保护等工作,研究落实具体措施,高质量做好我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