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咨询“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后,家人能否直接刷自己的医保卡看病买药”,针对这一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市医保局专门发布提醒,明确医保“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是两个不同的服务功能,二者在功能定位、使用条件、办理方式上存在显著区别,市民需准确区分,避免因混淆使用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随着医保电子化服务的普及,“亲情账户”“家庭共济”等便捷服务逐渐走进市民生活,为家庭成员就医购药提供了诸多便利,但也有不少市民对两者的功能产生混淆,误以为绑定亲情账户就可以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用。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用通俗的语言厘清了两者的核心差异。
据介绍,“亲情账户”的核心功能是帮家人“亮码”,相当于在本人微信等电子渠道上,添加家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医保二维码),主要作用是为家庭成员代展码、代挂号、查询医保账单等,并不涉及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共用。简单来说,绑定亲情账户后,市民可以在就医时,代为出示家人的医保码,方便老人、小孩等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家庭成员完成挂号、买药、结算等流程,但家人就医购药产生的费用,仍需由家人自身的医保账户或个人现金支付,无法直接使用绑定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而“家庭共济”的核心功能则是让家人“花钱”,只有成功办理家庭共济手续,才能将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授权给家庭成员在看病买药时使用,真正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家庭共用。市医保局负责人强调,亲情账户是“代出示凭证”,家庭共济是“代支付费用”,两者不存在关联关系,仅绑定亲情账户,无法实现资金共济,必须额外办理家庭共济手续,才能完成资金授权使用。
除了功能差异,两者的使用条件也有明确区分。其中,“亲情账户”的添加门槛较低,支持全国不同参保地的家庭成员添加,只要家庭成员在国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否与授权人在同一个医保统筹区,都可以绑定亲情账户,绑定后即可通过授权人的电子渠道出示医保码,用于挂号、购药、结算等场景,但始终无法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
相比之下,“家庭共济”的办理条件更为严格。首先,家庭共济的授权人必须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法作为授权人办理家庭共济;其次,共济成员的范围有明确限制,仅限于授权人本人的近亲属,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这些共济成员必须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此外,从地域要求来看,目前我市家庭共济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需在广东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授权人处于非终止参保状态。
针对市民关心的跨省参保人个人账户共济问题,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深圳目前正严格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积极推进跨省参保人个人账户共济相关工作,一旦有新的进展,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跨省参保家庭的医保权益。
为方便市民准确办理相关业务,市医保局详细公布了“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的具体办理流程,市民可按照指引逐步操作,确保办理顺利。
办理“亲情账户”绑定,市民可先进入“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的“智慧助手”,在对话框中输入相关问题并点击发送,查看系统回复后,点击回复卡片中的“亲情账户添加家人”服务,页面将跳转至“我的医保凭证”小程序,点击“立即添加”,按照提示填写家人的相关信息,并提交所需材料,完成信息审核后,即可成功激活家人的医保码,实现亲情账户绑定。
若要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市民可打开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完成登录后,依次点击首页的“我要办事”“查看更多”,在“业务办理”模块中找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解绑”功能,点击“加号”,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共济成员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即表示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完成。
市医保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分清“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区别,根据自身需求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因认知误区导致无法正常享受医保服务。同时,市民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12393医保服务热线等渠道咨询,相关部门将及时为市民解答疑惑,切实提升市民的医保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