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新区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及追偿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作为华南片区首个区级山地救援追偿规范性文件,该办法为户外涉险救援费用追偿搭建起清晰、规范的制度框架,推动公共救援资源使用更趋合理。
办法明确,市民游客在大鹏辖区开展徒步、登山、攀岩、野营、溯溪等活动时,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或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并陷入险情的,救援完成后,相关救援主体可依法向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人员追偿必要救援费用。 追偿范围覆盖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运输费、装备使用费、物资材料费,以及救援人员因施救产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等合理支出,改变过往“个人违规、公共买单”的责任模糊状态。
制度设计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和“先救援后追偿”原则,并非以收费替代救助。大鹏新区在办法编制中参照《广东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办法》,并借鉴黄山、庐山、北京昌平及门头沟等地经验,将依法追偿与教育警示、公益代偿相结合。 今年5月,南澳大鹿港两名游客擅入未开发山域被困,新区启动无人机、海路、陆路联动救援,约4小时后安全转移;事后相关部门探索以公益服务、物资捐赠等方式实施追偿,成为华南首例山地救援追偿案例。
近年来大鹏山地救援压力持续走高。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新区处置山地救援事件304宗,出动救援人员4954人次,成功救助600人,其中绝大多数警情与游客违规进入未开发野域、无视安全警示有关。 此类救援不仅将当事人置于险境,也占用消防、应急、公安及民间救援力量,增加公共财政与人员安全风险。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部门表示,出台追偿办法的目的不在于加重处罚,而在于明确户外活动的责任边界,引导公众敬畏山野、按规出行。后续新区将常态化开展违规涉险追偿与安全教育,救援结束后由属地办事处、公安机关等对当事人开展警示谈话,并鼓励购买含救援责任的户外意外保险。
当前正值秋冬登山旺季,新区相关部门提醒,游客应避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不盲目跟随“野线”攻略进山;如遇迷路、受伤等险情,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切勿因违规探险透支公共救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