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日前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及追偿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6年10月12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2年。作为华南片区首个区级山地救援追偿规范性文件,该办法明确: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山域遇险并接受救援的,实施救援的相关主体可依法向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
办法适用情形覆盖徒步、登山、攀岩、野营、溯溪等活动。当当事人在未开发区域、未开放区域或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内陷入困境,救援结束後,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运输费、装备费、材料费、救援人员因施救受伤的医疗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可纳入追偿范围。
大鹏新区山地资源丰富,属国家首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之一,但近年来违规穿野山、抄近路、网红路线“种草”引发的遇险事件持续增加。据新区应急管理部门统计,2025年以来全区处置山地救援事件304宗,出动救援人员4954人次,安全救助600人,其中多数与游客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有关。 单次救援常需应急、公安、消防及社会力量联动,个别案例还需租艇、无人机或直升机辅助,公共成本由财政承担的问题长期存在。
新规延续“先救援、后追偿”原则,生命救助不因追偿而迟延。救援组织仍优先调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及基层应急队伍;确需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的,由救援组织单位统一调度。 追偿并非指向所有户外遇险者,而是聚焦于违反禁入提示、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主体责任边界,避免“公共买单”被无限放大。
大鹏新区此前已试水相关机制。今年5月,两名游客擅入大鹿港未开发山域被困,经“海陆空”联动救援脱险后,相关部门依据《旅游法》《广东省旅游条例》及新区工作指引启动追偿,被救援人以物资捐赠、公益服务方式承担相应责任,成为华南首例山地救援追偿实践。
从全国看,安徽黄山、北京昌平与门头沟等地已先后建立有偿救援或追偿机制,昌平、门头沟还引入公益代偿路径。 大鹏此次以区级规范性文件落地,更侧重把费用核算、追偿主体、警示教育与户外安全治理串成闭环。
新区应急管理部门表示,制度目的不在“收费了事”,而是通过责任回溯遏制盲目探险,强化“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随着10月12日办法施行,违规涉险的成本将从道德提醒转向可核算、可追缴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