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办理退休却发现医保缴费年限尚未达标,该如何处理?近期,深圳市医保局发布医保一次性补缴操作指引,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提供线上办理渠道。
根据规定,2024年及之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深圳市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确认本市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二是已办理医保缴费年限认定;三是缴费年限符合规定标准,即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同时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可以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其中,参加职工医保一档满10年的,享受职工医保一档待遇;不满10年的,享受职工医保二档待遇,或者继续参加职工医保一档至满10年后,享受职工医保一档待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应当参加职工医保一档至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2024年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缴费年限要求按原规定执行。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2023年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4年,2024年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5年。
上述年限规定源自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5〕5号)。该通知明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将在异地已中止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市,转入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参加异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若参保人缴费年限不满足规定,可在办理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后申请一次性缴费。具体操作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进入"医保网办"—"掌上办事",登录后选择"我要办事"—"医保退休",点击进入"退休后医保一次性缴费",查看年限认定信息、核对缴费信息后提交。此外,参保人也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入"在线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医疗一次性趸缴"办理,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在缴费标准方面,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按照办理一次性缴费时当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规定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费金额=申请一次性缴费时的缴费基数×应划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缴费比例×需继续缴费月数。一次性缴费不计发个人账户。
在待遇衔接方面,参保人选择职工医保一档退休待遇的,一次性缴费后,在达到规定年限的次月起,即可享受职工医保一档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待遇。据深圳市医保局此前答复,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标准为2021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额度固化为251元/月,一般于每月中旬划拨到账。职工医保二档退休的参保人则不设个人账户划入。
市医保局同时作出两点提醒:一是办理医保一次性缴费前,需先自行核查是否存在市外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如有,应先办理医保关系转入,确保异地年限已合并计算后,再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一次性缴费,避免因年限未合并而重复缴费或多缴;二是医保一次性缴费申请成功后,需及时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参保人可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缴费,待缴费信息推送至税务系统后即可申报。
市医保局表示,退休人员在按月继续缴费期间可随时申请一次性缴费,该项业务不设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