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市科技创新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促进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围绕技术攻关、临床转化、企业培育、数据治理等推出36条举措,以特区立法优势破解产业早期发展痛点,打造全球脑机接口创新策源地和产业集聚地。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市科技创新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促进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围绕技术攻关、临床转化、企业培育、数据治理等推出36条举措,以特区立法优势破解产业早期发展痛点,打造全球脑机接口创新策源地和产业集聚地。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针对脑机接口临床研究周期长、审批渠道有限等痛点,征求意见稿推出“破壁”机制:建立临床研究分级分类监管,鼓励医疗机构建设研究型病房;对重症且无有效治疗手段的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经伦理审查、患者知情同意后,申办者向省药监部门备案、临床试验机构向省卫健部门报告,即可在开展试验的医疗机构内免费用于其他病情相同患者。深圳还拟成立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联盟,压缩审批时间;依托国家药监局大湾区审评检查中心推行审评前移和优先注册通道;设立受试者专项救济基金,筑牢权益安全网。

在企业培育上,征求意见稿构建从初创孵化到领军龙头的服务体系:市、区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孵化器,提供场地、投融资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在用地、研发资助等方面倾斜支持。应用端则建立场景需求清单发布制度,编制创新产品首购目录,鼓励政府采购,并为已注册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在采购平台开设挂网绿色通道。

人才与资本保障同步发力。医务人员参与临床研究的业绩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职称评聘重要参考;构建“财政引导、基金撬动、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融资体系,鼓励开发覆盖研发、临床等环节的科技保险产品,为长周期创新提供“耐心资本”。

数据治理方面,深圳拟建立脑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处理神经数据等敏感信息须获单独书面同意并遵守出境规定;推行患者泛知情同意制度,合规利用脑疾病诊疗数据开展非营利科研。开放合作上,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联合实验室和深港产业孵化平台,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与标准制定。

征求意见稿同时划定六类禁止行为红线,涵盖伦理操控、非法收集数据、虚假宣传等,违者将面临信用惩戒及五年内不得享受本市科技类优惠政策。

深圳此番立法先行,既是对国家“十五五”未来产业战略的落地响应,也为神经系统疾病诊疗、工业人机协同、助残康复等场景注入新动能。公众可于9月30日前通过深圳市司法局网站在线提交意见,或寄信至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902室(注明“立法征求意见”),也可发邮件至 chenxy@sf.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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