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公布《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25日。这份共七章四十条的文件,旨在为深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覆盖“谋划—建设—运行—退役”全生命周期的统一制度框架,系统厘清牵头部门、主管单位、法人单位、依托单位的职责边界,填补开放共享、成果转化等环节的制度空白。
当前,深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正从集中建设期迈向运营转化期。征求意见稿在资金、风控、运营三大关键维度推出创新机制:资金上,明确采用“财政引导+社会参与+收益反哺”模式,除财政拨款外,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入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市场化经营收益均可反哺设施运维,关键零部件研发及委托研制费用依规纳入项目总概算;风控上,由法人单位遴选第三方风险管控机构全程介入,建设期紧盯进度、资金、团队与重大风险,运行期评估开放共享、用户满意度、产业服务等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运行经费、升级支持直接挂钩,同时建设阶段实行一体化项目管理团队(IPMT)总负责人制,升级改造按小改择优、大改报市政府审议分级管理;运营模式上,创新推出“政府所有、委托运行”,设施资产归市政府,区级政府或市属国企担任法人单位负责投资建设与成果转化,通过公开遴选专业团队承担日常运维,并要求建立差异化收费标准,推动设施更多向产业用户和民营企业开放,让“大国重器”真正成为产业创新的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