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官方公告,集中公示一批长期逾期未处置的交通违法暂扣车辆,督促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
据公告内容显示,在2023年11月8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深圳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华、坪山、光明交警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中,依法查扣一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涵盖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各类非机动车,累计数量达1809辆。目前,上述车辆相关违法当事人、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对应交警大队接受处置,已形成长期逾期未处理状态。
市民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主页(http://szjj.sz.gov.cn/ZWGK/TZGG/GGQT/),查询对应车辆的详细备案信息,包括车辆类型、发动机号、电机号、车架号、车身颜色等关键内容,精准核对涉案车辆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相关法律法规,深圳交警正式对该批次暂扣车辆进行登报公告。公告明确,相关违法行为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车辆权属证明、违法处理相关材料,前往对应辖区交警大队办理违法处置、车辆认领等相关手续。
交警部门提醒,若公告期满后相关人员仍逾期拒不接受处理,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该批次暂扣车辆开展后续处置工作,依规处理涉案车辆。此次集中公告处置,既是深圳交警常态化整治交通违法、规范车辆管理的重要举措,也将有效清理长期滞留暂扣车辆,整治道路交通乱象,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