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深圳牵头制定扬尘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省级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近日,国内首个针对扬尘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省级团体标准正式落地实施。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由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编制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扬尘污染案件》(T/GDSES 44-2026)发布施行,填补了国内扬尘污染生态损害评估领域的标准空白,为全省扬尘污染案件处置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技术支撑。

近日,国内首个针对扬尘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省级团体标准正式落地实施。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由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编制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扬尘污染案件》(T/GDSES 44-2026)发布施行,填补了国内扬尘污染生态损害评估领域的标准空白,为全省扬尘污染案件处置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技术支撑。

据了解,该标准源于深圳一线生态环境执法的实践探索。2024年5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办结广东省首例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扬尘污染治理与损害认定积累了宝贵实操经验。依托该案办案实践,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创新研发扬尘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率先梳理形成市级专项工作指引与损害数额计算规范,构建起科学可行的扬尘损害评估本地工作体系。

为进一步将深圳个案实践经验升级为全省通用规范,助力全省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多家权威科研机构,通过多轮深入论证、修订完善,最终将成熟的实操技术与工作体系转化为省级团体标准,实现深圳治污经验向全省共性制度成果的高效转化。

作为国内首个聚焦扬尘污染案件的生态损害鉴定评估标准,该标准以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为核心基础,精准破解扬尘污染执法处置中的行业痛点。针对扬尘污染“污染物排放事实清晰,但生态损害范围、损害程度、赔偿数额难以精准界定,且精准核算成本较高”的典型难题,标准构建了全流程、一站式技术体系,全面覆盖案件工作程序、评估方案制定、污染损害调查、损害价值量化、评估报告编制等关键环节。

此次省级团体标准的实施,有效补齐了扬尘污染生态损害鉴定评估的技术短板,解决了长期以来扬尘污染损害“难认定、难量化、难追责”的执法困境。下一步,该标准将全面指导广东省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规范扬尘污染治理与追责流程,提升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生态损害修复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蓝天保卫战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提供坚实的技术标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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